| 索 引 号:OA029010301201002013 |
内容分类: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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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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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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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全省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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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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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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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肥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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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全省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会议通报了2009年全省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形势,明确了2010年工作思路和重点。省广电局、省委政法委、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合肥海关等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管理工作涉及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过去的一年,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全省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全年共查处非法销售商家518家,收缴卫视设施17616套(件),拆除违规安装的卫星接收设施48251座,依法查处非法电视台(点)44座。由于在专项整治工作上思路正确,积极主动,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省广电局被国家广电总局授予“全国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会议认为,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工作形势的复杂变幻,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和执法遇到了新问题,面临着新困难,专项整治工作必须适应形势变化和广电事业发展,及时调整管理思路,明确管理重点,争取工作主动。2010年要在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形成舆论氛围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依法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采取稳妥有力的措施,有效遏制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设施的蔓延趋势和涉卫星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的势头,力争取得专项整治工作新的更大成效。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管理工作:一要继续加大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力度。争取在2009年的基础上有新进展,尤其在非法生产、销售上要狠抓大案要案,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在市场上的流通。二要将查处打击非法安装使用卫星接收设施的重点放在城市小区。三要以总局62号文为指导,加强对有线电视网络和互联网络、IP电视传送境外电视节目的监管,禁止以数字电视推广、系统设备测试、为特殊用户服务等名义或采用加扰传送、开路传送、专线传送等方式传送境外节目。四要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尽快理顺关系,建立完善境外电视传播秩序管理体制,落实目标责任制,使今年的整治工作正常开展。五要继续强化各部门合作,建立有效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力争专项整治工作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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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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